金昌市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

甘肃日报 2019-04-06 07:03 大字

本报金昌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谢晓玲)近日,金昌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宽救助范围,取消救助限制,增加救助项目,细化救助条件,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据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了五项救助内容,包括为残疾儿童实施角膜移植、先天性白内障复明、人工耳蜗植入、唇腭裂、肢体矫治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为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助听器、人工耳蜗产品、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残疾儿童提供视力矫治、听力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脑瘫综合康复训练、术后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及社会适应性训练等;对经县级残联组织专家综合评估符合居家康复训练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下,为残疾儿童提供居家康复训练;对在省级定点康复机构或省外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产生较大额外生活支出的经济困难家庭给予送训补贴。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拓展了救助年龄范围,将残疾儿童救助年龄由国家规定的0—6岁拓展到0—17岁,真正实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同时,取消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限制,实现了救助家庭的全覆盖。此外,还增加了救助项目,在救助内容中新增了居家康复训练补贴和送训补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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