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金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通知》(残工委办发[2015]2号)、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6]24号)精神,为积极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经研究,对2018年度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11家单位,予以公示。
金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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