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政府办党总支举行 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仪式 杨建武领誓
本报讯(记者张景耿)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国家宪法日主题党日活动,集体向宪法宣誓。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建武领誓,副市长盛云峰、张绍民、耿军参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确定,显示出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杨建武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市政府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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