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 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邵信武

金昌日报 2018-11-14 08:50 大字

近年来,在中共金昌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商部门始终坚持把发展非公经济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解放思想,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有力地助推了全市非公经济快速发展。

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市工商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放宽投资主体、名称核准、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限制。基本上做到了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能够放的都放开了、能够变通的都变通了,政策的优惠程度、政策红利已经最大化。

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首先积极疏通融资渠道,引导和帮助非公经济主体通过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债权转股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进行融资;其次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以行政指导等方式,大力推动非公经济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和广告战略,规范合同行为,避免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政策,取消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注册登记费等,减轻了企业负担;积极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新《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工作标准、服务内容,登记注册窗口全部推行了“一口清”“一条龙”服务和首问负责制、延时服务制等,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制,使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抓好舞台搭建工作。深入开展“诚信市场”“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非公经济主体高级管理人员素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助力慈善、公益参与、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

规范各类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从上到下体制健全,队伍优势明显,对遍布城乡每一个地方的非公经济主体都能实现有效管理。通过“经济户口”和市场巡查,取缔无照经营、加强年检验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商业欺诈、反不正当竞争,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推动了非公经济主体诚信经商、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虽然金昌市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与形势和发展的要求相比,无论在总量、速度,还是规模、水平上都存在较大差距,仍有许多影响和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

市场主体总量偏小,政策知晓率较低。以金川集团公司为主的有色金属产业成为全市工业发展的主体和龙头,非公经济总量偏小,非公经济整体发展缓慢。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数量少,注册资本在亿元以上的非公企业仅有20余户。加之非公企业对国家、省、市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知晓率普遍较低,因此,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增强市场主体的数量和质量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融资难度较大,发展资金匮乏。金昌市非公经济主体大多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困扰非公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融资双向制约明显,由于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规模有限,缺少有效抵押物和寻求信贷担保难度大,加之经济效益普遍欠佳,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在银行的信誉度较低。

企业用工困难,管理方式落后。非公企业普遍反映人才缺乏、员工队伍不稳定。究其原因:一方面,受传统就业观念影响,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到非公企业工作。另一方面,非公企业人员工资关系、人事档案、职称评定和“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接轨,从业人员有后顾之忧。非公企业普遍存在劳动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生产环境差、用工不规范等问题,留不住人。

统计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非公经济相关数据的统计缺乏人力、财力支撑,统计数据不能全面反映非公经济实际情况,非公经济发展数据不清、底子不明的问题突出。

下一步,结合全市非公经济发展的实际,重点采取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政策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尊重创业的浓厚氛围。建议进一步完善非公经济发展目标责任管理机制,把非公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和非公经济发展绩效纳入各级干部考核体系,加大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政策落实。一是进一步降低注册门槛,全面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注册费用“零成本”,深入推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二是大大缩短办事时限,努力做到能当时办的即时办,不能当时办的限时办,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是坚持“非禁即入”,支持非公有制投资者以多种形式设立市场主体,允许非公有制投资资本进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以外的行业和领域。四是积极推动非公经济主体转型升级。通过放宽登记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将个体工商户培育为私营企业,将私营企业培育为集团公司,将集团公司培育为上市企业,促进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升级换代”、做大做强。

加强对非公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一要实现“宽进”和“严管”相结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二要创新监管方式和体制机制,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建立信用披露制度,形成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提高其违法成本。三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商业欺诈、查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力度,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四要通过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监管方式,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提高其信用意识,坚守商业道德。

做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工作。一是提供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积极规范对企业的登记注册、网上年检、窗口和上门服务等工作,简化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减轻企业的负担。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供投资信息服务。建设统一完善的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数据的即时录入、部门共享,构建面向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公众查询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三是帮助非公经济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债权转股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等融资方式,引导扩大民间投资规模。四是结合工商系统信用监管职能,主动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牧业生产经营者,提高守信市场主体的社会影响力。

(作者单位系金昌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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