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人变更的公告
经金昌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同意,金昌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已经转让给新股东康文魁、史美萍,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由蒋明清变更为康文魁,并于2018年7月3日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将承担清偿股权转让前金昌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同时,自2018年7月3日起,金昌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经营行为需加盖新法人康文魁印鉴方为有效。
金昌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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