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设立全省首家值班律师室

甘肃经济日报 2019-04-12 01:00 大字

本报兰州讯(记者苏叶)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与嘉峪关市司法局会签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意见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派驻值班律师在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职责。此举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首个值班律师室在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落地运行。

据了解,在检察机关设立值班律师室,是积极响应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中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权利的重要举措。此次会签的《规定》,明确了派驻值班律师在工作保障、值班时间、履职内容、执业规范、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内容。认罪认罚案件大多为轻微刑事案件,此次值班律师室统一设置在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专门配备了“三室”(值班律师室、讯问室、询问室)及相应的办公设备,规定了以每周三为固定日并辅以日常预约的灵活坐班模式,就值班律师应当依法履行的工作职责及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类型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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