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第九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拟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公示

嘉峪关日报 2019-03-29 10:18 大字

全省第九次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大会拟授予嘉峪关市王凯、刘向元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现将王凯、刘向元的个人信息和简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王凯,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

刘向元,男,汉族,1949年12月出生。

二、简要事迹

2016年7月5日18:40左右,两名外地青年在东湖游玩时不慎落水,在东湖散步的王凯和刘向元听到呼救后,先后赶到出事地点,在没有任何施救工具的情况下,两人一起不顾个人安危, 救起了其中一名落水者。2017年2月8日,市综治办对王凯和刘向元见义勇为事迹进行了确认。

三、公示时间

2019年3月29日至4月4日,共7个工作日。

四、受理方式

如有影响授予称号的相关问题,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据,我们将认真审核,并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来访接待室设在市矛盾大调解中心310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受理电话:0937-6379556

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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