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新城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河湖连通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前期方案报告书编制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按照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现对嘉峪关市新城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河湖连通综合利用工程、嘉峪关市文殊镇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嘉峪关市峪泉镇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嘉峪关市新城供水水厂工程前期方案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2.1嘉峪关市新城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河湖连通综合利用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嘉峪关市文殊镇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嘉峪关市峪泉镇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嘉峪关市新城供水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2.2质量要求:通过相关部门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2.3计划周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4、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三年来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4.2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4.3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附社保缴费证明,并是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的)。
4.4投标单位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的相关证明。
5、投标报名程序及时间
5.1投标报名
日期:2018年12月17日9:00起—2018年12月21日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嘉峪关市水务局四楼414
5.2 本次招标采用现场报价方式。
5.3邀请单位谈判时需出具投标邀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6.1获取日期:2018年12月17日9:00时起-2018年12月21日18:00时止
6.2获取地点:(嘉峪关市水务局四楼:414,联系电话:0937-6213009)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9:00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水务局四楼414。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递交投标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峪关水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络地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629号
邮编:735100
联系人:白翎
联系电话:15509471314 0937-6207252
嘉峪关水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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