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5万元
本报讯(朱玲 王继禄)11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城区人民法院发放2018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此次共救助18案31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5万元,被救助资金从3000元至11.5万元不等。
据悉,为确保司法救助金发放的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救助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救助的申报、审查及下发,均严格依照法规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此次救助的18案31人,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3案4人,共发放救助金7.9万元;涉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15件27人,共发放救助金57.1万元。
通过发放司法救助资金,最大限度为需要救助的生活困难申请人实施救助,也为破解执行难助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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