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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挪车 连撞4车被拘役3月处罚金3000元

兰州晨报 2017-12-15 01:57 大字

兰州晨报嘉峪关讯(首席记者董开炜)记者12月12日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镜铁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张某在国庆长假期间在酒泉喝酒后,让朋友代驾将自己送回嘉峪关的家中,随后又下楼去移动车辆时接连撞坏了小区路边停放的4辆私家车。12月4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张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 今年10月6日,张某到酒泉和几位朋友聚会时喝了酒,饭局结束后,朋友开车将他送回嘉峪关。当日23时30分许,朋友走后,他觉得朋友没有将车停好,自己就又下楼停车,但倒车时接连撞坏了另外4辆小轿车。在受害车主阻止张某继续倒车、事后找张某协商处理时,张某出言不逊,还动手打落车主准备拍摄视频的手机。受害人报警后,民警和交警先后两次赶到现场,遭到张某拒绝,最终在民警将其控制后,才为其抽取了血样。经鉴定,张某血液样本中酒精含量188.111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嘉峪关市公安局镜铁分局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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