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征收决定催告书镇人防字〔2022〕1号

汉中日报 2022-01-22 18:21 大字

陕西省圣唐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4年开发的镇巴县商业中心项目,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195368元,我办于2021年4月23日在《汉中日报》刊登《征收决定》(镇人防字〔2021〕1号)。由于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征收决定催告书》(镇人防字〔2022〕1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履行行政征收决定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在我办催告书依法送达后10日内缴清应缴欠款共1195368元,欠款交至税务局指定账户,具体请到办税大厅咨询。收到本催告书后,你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征收决定,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镇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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