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公告

汉中日报 2021-03-13 11:15 大字

当事人:刘福军身份证号码:510823198203256052地址: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金家坪村二组23号

经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你无证经营食品及对经营的食品做夸大虚假宣传一案,已调查终结。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我局对你给予从轻处罚如下:

1.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没收查扣的食品共计385盒,罚款1452300元。

2.对食品和保健食品做夸大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你经营部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440000元。

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合计处罚罚款1892300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贰仟叁佰元整)。

上述处罚我局对你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镇市监处告〔2020〕29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镇市监听告〔202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镇市监处字〔2020〕29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镇市监催告字〔2020〕1号)。因无法直接送达,我局采取邮寄、镇巴县政府网站公告、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口张贴等方式进行送达,现特此登报告知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处罚决定存在异议,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镇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镇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武营街

联系:0916-6713745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新闻推荐

镇巴东院社区疫情防控党员当先锋

本报讯(通讯员张峰陈坤)1月21日,镇巴县仁村镇东院社区在西院坝移民安置点搭建党员志愿服务台,组织党员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镇巴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镇巴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