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法院 远程调解合同案
本报讯(何红梅记者张大鹏)2月24日,汉中市镇巴县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智能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05年,原告镇巴县某单位将所属的危房拆除重建,因资金不足对外筹资。该单位与被告张某某签订筹资合同,约定原告重建的房屋一楼门面房由西向东编号03和04两间门面房交给被告使用。后因政策变化,原告需要收回该两间门面房用作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并于2018年12月1日向被告发出房屋收回通知书,而被告一直未履行通知义务。原告进行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将该两间门面房交还给原告并终止筹资合同。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房屋交付使用过程中,被告已于2016年3月29日同第三人镇巴县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该两间门面房租赁给第三人使用,租赁期限截至2021年3月6日。因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被告不同意解除与原告之间的合同。
由于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方当事人均在不同县区,为减少风险和人员接触,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征得各方同意后,采取远程开庭方式审理该案。
2月24日9时,法院工作人员指导各方当事人使用手机微信登录“云上法庭”有序参与庭审。庭审中,在充分听取了各方陈述和答辩后,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通过电话联系各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云上法庭”系统进行笔录确认签名。随后,法院通过邮寄或微信方式向各方送达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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