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 买房故事 商铺 癌症 退款 病故 墓地 这些词,串起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 一名女子生命最后的维权

华商报 2020-03-15 02:03 大字

2014年购买了一商铺20年经营权

2019年查出癌症后希望退款治病

2020年人已去世了钱还没有退完

陕西东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最新表态:复工后第一时间处理剩余款项支付问题

华商报报道的小区车位缩水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小区车位为何缩水

期待解答的疑惑

>>5大质问

1、开发商为何不按规划建停车位?

2、开发商擅自变更是否得到批准?

3、还有多少楼盘存在类似情况?

4、规划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

5、谁为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买单?

得知自己身患癌症后,吴女士希望拿到购买商铺经营权的全额退款,经过近半年协商,出租方同意分三次退款,但她却再也等不到这天了……

2020年2月初,身患癌症的吴女士因无力承担相关费用,无奈只能回家治疗。在家里住了几天便病情加剧,还没来得及送医就猝然离世。直到她去世时,都没能拿到原本应于2019年12月底支付的第二次购房退款。

“一个企业真的付不起十几万吗?这可是救命钱啊!”吴女士的朋友一直无法理解对方为什么不按约定退款。

吴女士去世后,她的母亲希望对方能将剩余款项退还,用来给吴女士买墓地。

>>为了孩子

她购买了一家商铺20年经营权

吴女士祖籍重庆,在西安读完大学后便留在西安,在这里工作、成家。

2005年,因种种原因,吴女士与丈夫离婚,孩子由前夫抚养,她离开西安在上海找了一份教学工作。定居上海后,吴女士经常会回西安看望孩子,孩子当时在城东纺织城附近上学,她到西安一般会在纺织城附近住几天。

2014年8月,回西安看望孩子之余,吴女士闲逛时看到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出让商铺经营权的广告。当时出租方(陕西东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返租、回购,吴女士便决定承租一间商铺的20年经营权,但她的钱不够付商铺的租金。

吴女士的朋友程先生说:“她当时在上海的收入并不高,没太多积蓄,所以就找我借钱。我手头也比较紧张,没能力借给她,后来听说她向上海的一位朋友借了钱。当时我就觉得拿不到商铺产权,租方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可她想给孩子留点东西,就坚持购买了那间商铺的经营权。”

吴女士的母亲表示,女儿“买房子”家里人都不知道,“她也没有钱,“买房子”的钱都是借的,有的到现在都没还清。不过我也理解她想给孩子留些东西的想法”。

吴女士与出租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权出让合同”显示,吴女士以23.3万元购买了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3层一间商铺20年(2014年至2034年)经营权。另外,双方还签订了“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约定商铺经营三年后东泰商业运营公司回购该商铺,回购金额为商铺出让价的125%。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中还提到商铺返租的问题,年租金为11650元。

>>突患癌症

她希望能够退款用于治病

吴女士生前曾告诉华商报记者,“出让合同”与“回购协议”签订后,除了第一年以外,她再也没有收到租金。“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是2014年年底签订的,三年后他们也不提回购,事情就一直拖了下来。

吴女士原本想打官司要回本金和损失金额,但考虑到自己身在异地,以及打官司的成本,便一次次相信出租方东泰公司的说法,希望有一天东泰公司会执行约定。

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3月,吴女士被查出患有癌症,这对吴女士和家人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高额的治疗费对她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当时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到上海和她一起生活,一家人倾尽全力为吴女士治病希望她能好起来,但吴女士的病情日渐严重,家里人几乎向所有的亲戚朋友借了钱,负债越来越多。

吴女士的母亲说,女儿一天的治疗费用就是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最后真的是借不到钱了。

急于用钱的吴女士希望东泰公司能回购商铺。2019年夏天,她通过朋友程先生找到东泰公司并转告了她的现状。

负责协调此事的程先生说,东泰公司提出回购商铺要先收回“商铺回购协议”,然后再走程序。于是,他从吴女士那要来“商铺回购协议”交给东泰公司,谁知之后一等就是几个月没动静。他曾多次到东泰公司协调,但一直没得到个准确说法。

>>出租方承诺

三次退款,但第二次未兑现

经过多次协商,2019年9月,东泰公司拿出一个分三次退款的方案。

根据一份盖有东泰公司公章的“退铺约定”显示,关于吴女士2014年8月16日投资的商铺退铺事宜,经公司与吴女士及其委托代理人协商,公司充分考虑吴女士身体情况和现实困难的前提下,约定吴女士投资商铺的23.3万元,公司将分三次退完。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78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78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77000元,具体支付方式视当时情况协商确定。

但当时吴女士病情加重,治疗花费巨大,她想一次性拿到全部退款及损失费(她自己核算为25万元)。2019年10月初,吴女士向华商报投诉。2019年10月16日,华商报A06版刊登《女子患癌急用钱欲退商铺遇难题》的新闻。

当时,吴女士说,除了想一次性拿到退款外,由于对方有拖延的先例,她担心在“退铺约定”上签了字后对方不按时付款,而她的病情根本等不起。用她的原话就是“吃不下饭、喝不下水,不知道可以挺多久”。程先生去年10月去看望吴女士时,她因无法正常吃东西非常瘦弱,而且因为疼痛经常晚上睡不着觉。

过了几天,吴女士再次联系华商报记者时表示,自己已经同意了东泰公司分三次付款的约定,并且收到了第一笔部分退款3万元。

2020年3月14日,吴女士的母亲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太需要钱了,所以对方答应先给3万元,我们就答应了。”

在去年10月底付款日前,吴女士再次联系华商报记者,当时她显得很焦虑,并表示无法长时间通话,向东泰公司催钱的事只能找朋友帮忙,2019年11月初收到了第一次退款剩下的4.8万元。

到2019年12月底第二次退款期限时,吴女士再次联系记者,说无法联系到东泰公司相关人员,她朋友去找也没找到。

>>无钱治疗

从医院回家几天后人便没了

今年2月13日,华商报记者从程先生处得知,吴女士已于今年2月9日去世,但东泰公司答应2019年年底的退款还没有支付,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希望能把剩下的15万余元要回来,给吴女士买墓地、偿还债务。

3月14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吴女士的母亲。刚一提退款的事情,吴女士的母亲就哭着说:“那个公司不讲理,说好了三次给钱又不兑现承诺,现在女儿去世了,要不是我一直生病,我就去西安找他们说理。”

吴女士的母亲告诉记者,在患病之前,她(吴女士)几次到西安要求协商都没成功。癌症确诊后,因为治疗费太贵借了很多钱,原本对方答应退钱时还让一家人看到一丝希望,但拿到第一笔钱后就联系不上对方了。今年2月初,因实在无力支付住院治疗费用,只能出院回家。“在家才住了两三天,她(吴女士)就去世了。”

吴女士的母亲说,吴女士生前在上海的工作只是临时的,收入一般,治病这一年他们不得不到处借钱。女儿去世后,骨灰还寄存在殡仪馆,她希望能要回那笔钱让女儿入土为安。

>>出租方回复

复工后会协商剩余款项问题

3月11日,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纺渭路的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该商城占地面积较大,但除了临街少数商铺外,其余商铺并没有商户入住的迹象。

3月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给东泰公司一黄姓负责人打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给该负责人发短信告知对方吴女士已经去世,并询问“为什么没有按协议约定给吴女士退钱?”当日中午12时许,该负责人回复称,公司现在还没上班,预计要到月底才复工,上班后会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联系之前吴女士的委托人,协商剩余款项支付问题。

之后,记者再次询问“去年12月底没有付款的原因”,对方未回复。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2019年9月,出租方拿出分三次退款的方案,第一次退款拖延,第二次退款迟迟未兑现

2020年3月11日,出租方负责人短信回复称,复工后会积极协商退款问题。

希望,这次能彻底解决问题,别再将悲痛拉长……

>>相关链接

出租方曾牵扯多起合同纠纷官司

华商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吴女士购买商铺经营权的出租方“陕西东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现,从2017年起,该公司曾涉及多起合同纠纷官司以及执行案件。虽然这些东泰公司大多败诉,但很多无法执行。

其中一件诉讼中,与吴女士情况类似的承租人起诉东泰公司。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商铺经营权(出让)合同》;东泰公司向其返还商铺经营权出让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其支付相关违约金。2017年12月,东泰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另外,2020年1月,该公司又有两笔执行标的分别11万和17万的执行案件。

惩 消费陷阱

陕西省发布10大消费维权典型事例

事例1:超市哄抬白菜价格被罚10万元

2020年1月28日,有市民举报西安市未央区某超市的联营蔬菜柜台,大白菜售价从之前的每公斤3.16元调高至每公斤11.96元。

处理结果:经查情况属实,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

事例2: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被罚4920元

2020年1月23日,镇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镇巴县某农贸市场冰柜中存有麂子腿、麂子肋条、野鸡、猪獾等野生动物制品。处理结果:镇巴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存放在冰柜中的野生动物制品是2019年12月19日从四川省万源市李某处抵1640元账款收回来的,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将其存放在冰柜中待销售,涉嫌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镇巴县市场监管局没收冰柜中的野生动物制品,对其处以货值3倍罚款,共计4920元。

事例3:10家混凝土企业联合涨价被罚492万元

2018年7月,延安市10家混凝土生产企业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商议联合将混凝土销售价格上调为每立方米60元,并对部分不接受涨价的下游用户停止供货。

处理结果:经过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联合调查,这10家混凝土企业的联合涨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延安市这10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罚款合计492万余元。

事例4:未成年人自购手机家长投诉得退款

2019年8月,山阳县邱女士投诉其子一个月前未经家长同意私自购买一部价值1699元的智能手机,联系手机店要求退货,商家却以手机已经使用一个多月为由拒绝退货,邱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处理结果:山阳县市场监管局调解人员依法向商家作了法律解读并指出,邱女士的孩子只有12岁,在未经监护人同意,其擅自与商家形成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经调解,商家退还邱女士1699元。

事例5:虚假宣传理疗床治百病被没收违法所得

2019年4月,富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富平县某体验中心的工作人员每天通过现场演示向老年人进行“吃药就是要命,只要睡理疗床包治百病”的不实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理疗床。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正以演示解说方式推销理疗床,并宣称该床能治百病。经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

事例6:购车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车城退款

2019年10月,韩女士投诉称在澄城县某车城购买一辆吉利轿车,说好是9.5万元,在车管所挂牌时发现购车发票上车款是9.3万元。韩女士向车城提出质疑并要求退还与发票不符的2000元,车城无合理解释也不同意退款。

处理结果:澄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要求车城按要求明确告知消费者,出具购车发票时会扣除车辆未销售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收取的服务费要出具正式发票。车城退还韩女士2000元没有开具发票的服务费。

事例7:电商售后未尽责维权获赔偿

2019年9月,咸阳市渭城区周陵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刘女士于2018年10月网购了一台洗衣机,安装时被告知有两种不同价格的水龙头供选择,刘女士选了其中一种。后期使用中因水龙头问题造成自家和楼下邻居被淹。专业售后人员查验发现,刘女士选购的非厂家龙头,不具备防溢出功能。刘女士联系网络商家和厂家协商,但因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问题未能谈拢。

处理结果:周陵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约谈调解,厂家咸阳售后公司连同送货方为刘女士免费更换洗衣机龙头,并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

事例8:烟酒店侵犯商标专用权被罚5000元

2019年7月,志丹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保护与售后服务管理部举报称,辖区一烟酒商行自2016年起在门头牌匾上突出“五粮液”字样,且字体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粮液”注册商标一致,要求立案查处。

处理结果:门店当事人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属实,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志丹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拆除涉嫌侵权的门头牌匾,并处以5000元处罚。

事例9:买到劣质农资几名果农获补偿5万元

2019年9月,凤县凤州镇几位村民投诉称4月在凤州镇某农资经营部购买了育果袋,因扎口铁丝锈蚀断裂造成育果袋张口,影响成熟苹果品质。与商家协商未果,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处理结果:凤县市场监管局调解人员约谈该农资经营部负责人,组织双方协商补救措施,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张某支付果农补救费、补偿款共计5万余元。

事例10:特卖商品不退换消费维权“诉转案”

2019年6月,一消费者在榆林市某商场体育用品馆买的鞋因质量问题想退换遭拒,商家称其收银凭据上标注有“6折及以下特卖商品不退不换,敬请谅解”字样。

处理结果: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换了新鞋。执法工作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改正经营行为并处罚款6000元。华商报记者 李婧

追 车位缩水

小区车位缩水5大质问

与前期规划比对,9家小区停车位开发商竟然都少建了,3月14日,华商报A04、A05版报道“停车,太难了!真相原来是……”引发广泛关注。

3月14日,不断有市民在稿件后台留言,呼吁华商报深挖开发商擅自变更减少停车位背后的秘密,看看是否存在钱权交易,看看是谁在侵害老百姓的权益。

市民对开发商擅自减少配置车位提出了5大犀利问题。

>>新闻背景

从3月1日起,华商报调查组兵分多路,对小区停车难展开调查,并辗转通过多种渠道拿到9个小区1:1000的规划总平图,通过小区目前实际停车位数量与总平图停车位数量对比变化,力求揭开小区停车位配建缩水的秘密。

根据记者实地走访的9个小区,总平图规划看起来很美,但实际停车位都有缺口。9个小区中,车位缩水最大的一个小区少建了1587个,缩水最小的一个小区也比规划少建了77个停车位。

1问

开发商为何不按规划建停车位?

西安市民王先生说,他了解到总平面图是政府规划部门按照国家的建设计划,根据城市或区域的发展控制批准给某地块的详细规定,下达出政府对该地块的各种指标要求限制。

他说,开发商擅自减少停车位配建数量的原因,从总平图和实际总建筑面积对比就能发现端倪。比如有家开发商少建了车位,总建筑面积却增加了,入住户数也增加了,答案显而易见。

2问

擅自设计变更是否得到批准?

有市民质疑,开发商擅自设计变更是否得到批准?是否提前通知了购房人?

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马聪律师表示,在商品房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也就是说,任何开发商企业是不允许擅自更改已经批准的规划。

3问

还有多少楼盘存在类似情况?

西安市民庞女士是某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她打来热线告诉记者,从自己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房地产开发商这样干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地下室建车位成本太高收益太少。二是物以稀为贵,车位少了,大伙儿都会抢着买车位,车位好销售而且售价会很高。

记者问她还知道哪些楼盘存在类似情况,庞女士表示,不少开发商都存在类似情况。

4问

规划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质疑,商品房开发有严格的规定,一些开发商项目配建标准明显与实际不符,为何通过了竣工备案登记且拿到了房产证?

为何开发商占有公共领域加盖房屋,却能成功办理相关手续?为何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有影响的项目,最后只是一罚了之并没有拆除?

5问

谁为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买单?

西安市民张女士质疑,为啥那么多小区都存在减少配置车位的情况?作为房地产行业监管部门,本应监督管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现状却是小区停车位还要业主摇号?

她说,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减少配置车位,开发商加盖楼获益,车位强售获益,职能部门罚款获益,唯一受害的是小区业主。谁该为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买单?

>>线索征集

你住的小区车位不足?来这投诉!

即日起,如果您所在小区的停车位存在明显配比不足,可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进行反映。

>>他山之石

苏州一开发商少565个车位 赔了736万元

近期,苏州工业园区园区湖东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将该小区开发商起诉至园区法院,理由是开发商承诺建设的565个机械车位没有建成。根据建设规划,该小区应配置车位1818个(包括车库机械车位565个)。2008年12月,小区建设完成并陆续交房,但565个机械车位并没有建成。随着该小区入住率不断提升,停车问题凸显。

法院审理查明,由于小区待建场所层高受限,实际无法建造机械车位。法院判被告开发商支付原告业委会各项损失合计736万元。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3·15华商全媒体征集线索、投诉

我们帮您维权

华商全媒体24小时征集线索 八大平台等您爆料

“3·15”线索征集活动开始后,华商全媒体八大平台累计收到数百条关于消费的投诉、爆料线索。

3月14日,华商全媒体平台收到关于“3·15”的投诉有40余条。柯先生投诉购房后,2017年交房到现在都没有房产证,车位也没有产权证;肖女士交了2万元在网上报了网络消防资格考试课件,承诺考试未过全额退费,她未通过考试后,不给退费;杨先生在蔬菜超市办了会员卡,超市关门后,里面还剩400多元未退;陈先生爆料说他之前工作的汽车销售公司卖车时违规收取手续费、挂牌费,并不提供收据、发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华商全媒体以“凝聚你我力量”营造公平的消费环境为宗旨,开通八大平台向市民征集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不公和侵害,华商全媒体记者核实后将全力出击,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协助解决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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