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法院法官助农民工讨回薪资
本报讯(通讯员范纬)1月7日,镇巴法院民二庭干警赶往该县仁村镇花园社区,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该案中被告承包了原仁村乡煤矿,该煤矿拖欠二原告工资款共计3万元未支付,被告将该笔债务转为个人债务,并向二原告出具了欠条,因未能依约履行,故二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在送达及调解过程中,被告认为若不是自己承包了原仁村煤矿,此笔债务就会变为呆账,二原告的工资款也不是被告拖欠的。承办法官针对这一问题,对被告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一是该笔债务经原、被告双方同意,已由被告自愿转为个人债务;二是即使被告个人未出具欠条,被告既已承包了原煤矿,且对此笔债务知情,视为对原煤矿的债务承继,即被告对该笔债务有支付义务。打消了被告的疑虑后,承办法官又从情理角度出发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了本案的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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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镇巴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