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不让农民工不再忧再忧“酬”烦“薪”——汉中市积极宣传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侧记
?汉中市大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图为洋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深入工地进行现场宣传。?市劳动保障监督支队供图
本报记者 何大龙 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制定的专门行政法规,让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自此有了法律武器。
那么,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条例》的哪些“亮点特色”让农民工不再忧“酬”烦“薪”?汉中市围绕《条例》的宣传、落实又开展了哪些工作?对此,记者于近日采访了部分农民工朋友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以前,我在工地上干钢筋工、小工,一天130到140元。可每月只发1500元,剩下的在年底发放,最后因为担心工资被克扣,我还是选择不干了。”5月12日中午,在市区新桥十字东南角的人力资源市场,正躲在阴凉处等活的丁师傅告诉记者,作为农民工,他最担心的就是出力流汗后拿不到或拿不全自己的“血汗钱”。
而谈到农民工工资,站在一旁的李师傅也打开了“话匣子”。他说,去年,自己在工程建设项目上做焊工。刚开始工资是一个月一清,后面就发生了拖欠。到了年底,他和十几名工友一起,将欠薪的情况反映给了劳动监察部门。经查,欠薪是由发包公司将工程转包给自然人所致。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下,他和工友们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既发生在建筑领域,也发生在非建筑领域。这其中,除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等原因造成的举证、取证共有难题外,在建筑领域还存在因总包方层层转包分包,承建方项目结束或年底再结账、诚信度不高等因素而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
“亮点特色”让农民工不再忧“酬”烦“薪” “《条例》的实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夯实了相关单位(部门)工作责任,加强了监督管理,不仅是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也使我们的执法有了指导性,且更具力度。”在汉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待一室,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或不停地接听着投诉电话,或正在接待着前来投诉的农民工,或忙着前往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案件的移送。而谈到刚刚实施的《条例》,受访的汉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如是说到。
对此,他举例讲解到,《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有助于解决农民工举证难,执法部门取证难的问题;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明确专用账户制度,总包代发模式,严格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等各项制度,有助于解决层层转包分包而引发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罚钱、黑名单、刑事责任、曝光等提升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的规定,则有利于加强执法力度;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明确了相关任务和责任,有利于形成监督检查合力,达成信息共享,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据了解,《条例》作为我国首部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制定的专门行政法规,还呈现出以下特点:首次对农民工进行了定义,首次在法规层面上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农民工工资有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责任。而这些“亮点特色”,将逐步让农民工不再忧“酬”烦“薪”。
汉中市积极宣传落实《条例》 采访中,《条例》能否真正落实,成为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关注所在。
为此,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条例》即将实施前,制定了《汉中市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总体思路,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为总目标,对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进行分解分工,明确了23条具体措施,夯实了相关单位(部门)工作责任和规定了完成时限。目前,相关单位(部门)正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大力宣传《条例》,全面梳理、废止和修订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政策文件,并全力推动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落实,充分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此外,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组织相关单位(部门),采取“报纸+网络+横幅标语+送法规到工地”等多位一体的方式,在陕西网、三秦网、汉中新闻网、“汉中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省市20余家网络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网推送相关海报、宣传片、权威解读等60余条,营造了良好网上舆论氛围。在《汉中日报》报道了汉中市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展、方法措施以及对农民工的温馨提示。全市印制《条例》宣传手册、海报、漫画、《致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业的倡议书》、《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30000余份,开展送法规进工地、企业70余次。
另据了解,目前,汉中市正在开展农民工实名登记工作,凡属汉中市农村户籍、16至60周岁、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均可通过扫描“陕西就业”二维码,进行登记。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谢昊天通讯员张莉)4月23日,洋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县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
洋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洋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