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违法记录系统的公告

汉中日报 2020-04-21 10:10 大字

洋县城区朱鹮大道与晋昌路十字路口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于2019年11月20日验收合格。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报经汉中市交警支队审批同意,洋县交警大队决定自2020年5月1日00:00时起正式启用该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系统,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公告。对2020年5月1日00:00时起抓拍到的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地点设在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交管业务窗口。也可通过登陆“陕西省交通安全服务平台”(网址:http://sn.122.gov.cn/)、关注“优驾行”微信公众号或登陆手机APP“交管12123”进行违法业务查询。

特此公告。

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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