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花贼”落网记 不思改持刀又伤人 男子被判刑

陕西农村报 2019-01-25 07:18 大字

本报讯(刘继宣 王军 苗刚)近日,洋县法院依法对该县马畅镇留村村民魏某偷盗菜花一案,以抢劫罪做出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2018年5月份,该镇留村村民们栽种的菜花连续多日丢失,随后大伙商议采取轮流值夜看护的方法,防止菜花继续丢失。某日凌晨4时左右,正在值夜看护菜花的赵某夫妇发现田地中有晃动的灯光,怀疑可能是“菜花贼”来了。随后,赵某一边朝亮灯处奔去一边大喊,“菜花贼”赶忙驾车逃逸。在逃跑过程中,被赵某认出是本村村民魏某。赵某一边报警,一边联系村两委及附近村民,准备到魏某家澄清事实。当大家来到魏家时,发现魏某并未在家。大伙又一起赶到城固蔬菜批发市场,发现魏某和车上的两筐菜花,在大伙上前准备抓住魏某带回派出所时,魏某突然拿起筐子里的菜刀胡乱挥舞,情形十分危险。

这时,马畅派出所民警也赶到现场,将魏某制服。经现场核查,魏某偷盗菜花98公斤。

新闻推荐

洋县幼儿园去小学化倾向治理有成效

本报讯(通讯员郭筠)近期,洋县幼儿园开展了富有实效的“纠正小学化倾向”自查和整顿活动。通过“三举措”“三落实”,遏制了家...

洋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洋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