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西安扬尘管控有待加强
6月21日,我省继续通报了部分市、县(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分别是:
1.洋县、城固两县违规在实验区发放采砂许可证,洋县违规给缓冲区内安丰采石场续证,导致采石采砂行为屡禁不止。汉中市将西起勉县武侯镇,东至洋县小峡口汉江河道划为禁采区,禁止一切河道采砂、取土、淘金等活动,停止采砂许可审批。汉中市、县(区)水利部门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知》,强化江河库渠属地党政领导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河道采砂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目前,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12处采砂点、缓冲区内3处采石场已全部关停并拆除了生产设备,正在实施生态治理项目。同时,各级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对1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厅级1人,处级9人,科级以下8人。
2.西安市扬尘管控有待加强,道路扬尘和建筑扬尘污染问题仍较多见。西安市对1618个工地实行了“红黄绿”挂牌管理,对挂红牌或黄牌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强制教育培训15天,目前已对扬尘污染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共计572人开办了专项培训班,对524台国Ⅳ排放标准渣土车进行了智能化全密闭提升改造;城区三环内12家“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已全部完成搬迁或关停。西安市积极督促各县区对城区实施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的作业模式的同时,建立“路长制”,出台《西安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检查考核办法》,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检查考核,并将城乡接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对排名后三位的县区进行约谈。2017年,全市共出动养护人员99861人次,清扫路面(桥面)20037万平方米,清扫车运行2803班,洒水车运行1533.5班,用水累计43901吨,清理服务区684次。
3.咸阳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明确,2015年和2016年应建成35个治理项目,截至2016年底仅建成18个。目前,武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武功镇污水处理厂、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永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建成投运;长武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旬邑县太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三原县大程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水调试;泔河人工湿地公园、东方纸业入渭口湿地、兴包纸业入渭口湿地、兴平污水处理厂湿地、兴平市十里荷香湿地、咸阳湖二期、渭城区渭河北岸治理工程已建成。三原清浴河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中的任务已完成。咸阳汽车商贸物流园区高干渠污水治理工程移交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并于2017年6月6日完成建设,并进行了验收。
4.宝鸡市眉县大湾石英矿等10余处矿区采矿证过期,但仍在生产,废渣沿山体倾倒。宝鸡市印发《国土资源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大湾石英矿等11个矿山的采矿许可证过期,现已全部注销,其余8个整合重组的矿山处于停产状态。高庙白云石矿、双桃山石灰石矿、清凉山石灰石矿已完成阶段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其他矿山采取播撒草籽、植树、平整及修建拦渣坝、排水渠等措施推进整治。同时,宝鸡市深入开展“三保三治”行动,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加强矿山环境整治和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5.面对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西咸新区没有足够重视,2013年至2015年,西咸新区52次党工委和主任办公会研究的217个议题,没有环境保护议题。西咸新区制定印发《西咸新区各级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西咸新区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西咸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西咸新区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西咸新区增绿美化三年行动方案》《西咸新区城市水系建设行动方案》《西咸新区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2017年西咸新区累计召开19次党工委会议,其中15次涉及环保议题;召开18次主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和环保工作。
(本文原题为《我省通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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