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务纠纷案有法可依了吗?
自2020年5月1日起,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对用人单位进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具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将把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行为限制和取消资格并向社会公布。近日,西乡县法院依法集中审理了9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促成9案调解结案,帮助农民工依法讨要劳务工资,保障了9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法院收到9件不同原告起诉同一被告西乡县某茶业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9名原告平均年龄超过70岁,2015年至2017年,在被告公司茶园中从事锄草等零活工作。由于被告公司拖欠劳务费时间较长,当事人情绪均比较激动。法官一边安抚劝解原告,一边迅速联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庭审中,法官耐心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告知被告可能会面临的不利法律后果,并现场为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9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农民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提醒复工复产的广大用工单位切勿踩踏欠薪的法律红线。 (程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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