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抗法零容忍 拒不配合检查,拒不配合隔离 汉中两起涉疫案件宣判

华商报 2020-03-26 01:44 大字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张映伟 通讯员 陈静)近日,汉中宣判两起涉疫案件,两女子分别被判处拘役和缓刑。

酒驾拒不配合检查 被判拘役3个月15天

3月20日上午,西乡县法院对一起涉疫情防控危险驾驶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是西乡县首例宣判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

2月1日14时50分左右,武某某(女)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县城汉白路由东向西行驶,遇民警设卡防控,武某某拒不听从劝阻被查获。经鉴定,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法院依法判决武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拒不隔离还袭警 获刑8个月

3月23日下午,留坝县法院对留坝县首起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是留坝县首例宣判的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

1月30日,在镇村持续开展的“外出返乡人员排查”工作中,留坝县火烧店镇村民田某某(女)被查出有外出经历,并有肺炎、发热等症状。按照留坝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田某某作为疑似病例连同家属一同被送往留坝县集中隔离点隔离待察。当日17时15分左右,田某某拒不配合医务人员工作,不听劝阻、不戴口罩、执意离开隔离点,并与执勤警务人员、医务人员发生争吵,抓伤、咬伤警务人员。案发后,民警依法对田某某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经过开庭审理后,被告人田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民警赔礼道歉。法院依法判决田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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