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首例涉黑犯罪案件公开审理

西部法制报 2019-10-15 00: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大鹏通讯员邹海山)9月22日至26日,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告人刘某某、乔某、魏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乔某、魏某为获高利放贷利益,于2016年5月挂牌成立汉中锦睿商务信息咨询公司西乡办事处,开始从事小额放贷业务。刘某某、乔某、魏某先后纠集被告人王某、岳某某、杨某等15人,自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分别将未按期还款的张某、邓某某、梁某等14名欠款人、担保人找到并关押,限制人身自由数天逼迫还款,对被害人实施辱骂、殴打、体罚等精神和肉体折磨,在被害人或其亲友还款、承诺还款后,将被害人释放。被告人刘某某、乔某、魏某等22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各被告人参与个案的具体事实以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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