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落户记
洋县民警正在对一名流浪寄养人员进行DNA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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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照片、DNA采集,信息上报,到身份比对,再次发布寻亲公告,户籍审核等大量细致的工作,托养在福利院的流浪人员终于有了新户口,可以像市民一样享受到国家的医疗、养老等福利政策。
看似简单地走程序,但在户籍、收养政策面前,每一步都在考验户籍民警的工作态度和社会担当。正当全国正在逐步落实这一政策的当下,汉中洋县这个山城小县,已经先行跨步,试水多年。
“黑户”落户
4月17日,汉中洋县公安局湑水派出所所长胡利军和户籍民警封安,给驻地谢村镇五丰村的洋县福利院送去三本崭新的户口本。院长高红军接过来翻看着,脸上就乐了起来,嘴里不住念叨:“这可是一份大礼。总算可以结束他们的‘黑户\’历史了。”
户口本上有11人,均患有智力障碍和肢体残疾。他们被洋县救助站寄养在这里数月乃至多年。此前这11人流浪在街道,生命、健康系于一线。
王洋娃是这里的老院民,2012年8月被送来时,十五六岁的模样。“身高一米五,又瘦又脏,腰都挺不直。”工作人员曾叶叶比画着说:“除了能看出他是个男孩子,没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年龄和家庭住址。”
老院长王宏信疼爱地搂着他说:“那就起个名吧,随我姓,以后就是咱洋县的娃了。”
6年过去了,王洋娃身高相貌没有明显改观,但是白了、胖了,腰板也挺直了,吃完饭就在院子里逗其他院民玩,一脸的无邪。
其余10人的真实身份,同样是一个谜。他们都是从街上被好心人,镇、村干部和辖区民警“捡”回来的,此前的流浪经历,少人关注;他们来自哪里?则无人知晓。他们的姓多为洋县的简称“洋”或谐音,名字说明是聋哑、智障、残疾或被救助于洋县境内具体的镇村地点。出生年月则来源于相貌年龄与入院托养的具体月份和日子。
余云阳是2013年11月在洋县贯溪镇云阳坝村被一位姓余的好心人发现的。杨柳山今年1月在龙亭镇柳山村被发现时,明显迷了路。冯丰瓜在福利院待了两年后,主动提出离院,两年后在街上又被好心人送到救助站,再次托养在福利院。
杨载华是金水镇民政干部王载华在2017年3月送来的,“就让她叫我的名字吧。以后有信息了,通知我,我再帮她找家人。”
但是寄养在福利院的这11个人,至今没给出有价值信息。他们终日沉默,活在自己懵懂的世界里。
“刘梅是我们工作人员想着给起的洋气名字,毕竟她还年轻。一口闽南话,想着应该是南方人,据说一路从广东送到河南,最后落脚在洋县。”院长高红军谈及院民共有的身世,感慨道:“他们都挺可怜的,都是无人认领的黑户。”
这一次警方给11个长期滞留在福利院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落户,他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家,地址在谢村镇五丰村的洋县福利院。
三本户口本还没在高红军手里暖热,就被洋县救助站站长张志军统一拿去办理残疾证和五保、医保等手续。有了合法的户籍,今后这些流浪乞讨人员便正式成为合法公民,他们以福利院为家,生活中有专人照顾他们的衣食起居,“享受着和洋县籍残疾人、五保户同等待遇的国家福利政策。
大数据确定身份存疑人员
同期落户的还有10人在洋县的真符路7号和纸坊办事处,那里分别是洋县中心敬老院和另一处社会福利院驻地。之前,他们同样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比如户口落在哪里?村上也不会同意呀!
具体办理落户工作的洋州派出所是城区内唯一的派出所,作为全县最繁忙的派出所,为了不出差错,所里抽调三名民警办理这项工作。前后忙了半个月。
户籍民警王银倩告诉记者,对每一位需要补录户口的人员,民警都要拍照,提取指纹、采集血样检测DNA,然后将其上传到公安部走失人口库、打拐信息库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数据库进行比对排查,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
大数据发挥了作用。2017年8月3日被洋县救助站托养的杨文明,与西乡县峡口镇峡口村的赵业成,面部特征相似度达到了76%。派出所将这一信息反馈给洋县救助站,很快得到回复,“确实是一个人。”
时隔不久,洋县救助站又向警方报告,院民金水哑在住院看病期间,被同在医院住院的一户村民认出来,和佛坪县两岔河镇的向万全非常像。经佛坪警方确认,金水哑和向万全也是一个人。
“只有更多的基层公安机构,将更多的人像和指纹、DNA信息上传,在信息共享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让更多的无名氏,找到亲人,明确真实身份。”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齐心表示,由于补办户籍的这些人,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无法确定,在以后的信息补录时可能存在进一步确认的可能性,所以,区别于正常户口办理,会加注“存疑人员”标识,以示区别。
补录户口替流浪人员找到了家,民警兴奋之余,并未因此感到高兴。毕竟还有20人的DNA信息上传到信息库后,等待亲人前来认领。
杨文明、金水哑在未确定身份为赵业成、向万全之前,洋县警方给其二人补录了户籍,确定后又及时予以销户,对此警方解释说,因为有双胞胎及相貌相似者等情况存在,同时,信息库内缺少两人及直系血缘亲属的信息作比对。
“所以这个外围调查就显得很重要。事前不通知,突击询问,不能轻易听信当事人带来的证人证言。”洋州派出所民警王银倩向记者回忆:这些流浪人员由于智力、语言、听力障碍,拍照不看镜头,不回答询问,你眼睁睁看着他们在你面前大小便失禁,有些生活不能自理及瘫痪在床上的,必须由工作人员搀扶着才能坐起来。
尊重事实 就不怕出岔子
“其实这些人没户口的这个情况,我们此前已经有所掌握。”湑水派出所所长胡利军告诉记者,三四个月前,自己带领民警到福利院例行消防检查,发现有十余人没有户籍,或户籍资料不全。“回来后就向局里作了汇报。”
2014年5月,洋县警方接到群众反映获悉,地处东南边陲的桑溪镇有一个名叫单善友的流浪人员,被村民带回家后,要求长期无偿打工。警方随即解救了他,送到了救助站。
洋县救助站站长张志军回忆道:“他改口说叫单普友,但是再没有给出其他户籍信息。我们找遍了整个洋县,包括东邻石泉县的两河镇,都没有发现他说的家。”
每次接收无名氏后,张志军都会利用“互联网+”开展寻亲,QQ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手段,发布寻人信息,动员社会力量,便于寻亲家庭查找走失的家人。
由公安部门主导,规范标准地址,将人口、房屋、单位的详细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为施政提供信息支撑的“一标三实”工作推行后,更多无户籍、无固定住所及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进入警方视野。
“特别是那些事实收养的孩子,都到了上学年龄了,依然没有户口,大人孩子在我们面前哭。公安管户口,就不能卡群众的壳。警察就应该给群众提供真切的服务,办实事。”洋县治安大队大队长贾杰向属下表示:“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该补录户口的就大胆地办理,只要尊重事实,就不怕出岔子。有责任,领导替你担着。”
但是在2015年11月19日,具体办理金水镇周台村小莎(化名)户口时,治安大队大队长贾杰还是叫来了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宋海虎定夺拍板。小莎养父称,自己于2001年7月3日在桥上捡到一名弃婴,并有妇女主任、村支书、邻居及包村干部等7人的证言证词。
时任金水派出所所长高建伟调查后获悉,小莎并非弃婴,而是被其亲生父母送养给没有生育能力的养父做义女。由于小莎没有出生证,也没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抱养证明,高建伟不敢给小莎上户口,最后通过相关部门总算解决了上学问题。
贾杰表示,像这种双方自愿的收养关系,虽然办不了收养证,但应该上户口。宋海虎拍板道:一次性搞清事实真相,不能出半点差错。户口责任重大,一人一档要装订保存好。申报年龄和学籍档案要一致,避免给孩子日后造成麻烦。
给流浪人员一个合法身份
“目前在局里保存档案的有40多名户籍补录人员,除了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无户口的留守儿童占相当比例。”贾杰表示,2016年下半年,县局户政部门联合各派出所,对全县留守儿童户籍进行普查,得知可以补录户口,许多散落在异地的“黑户”孩子纷纷回家。“当年给14个孩子纠正了姓名、年龄、住址错误,并且上了户口。”
当年3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22号规定,提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问题的实施意见。时年4到7月,汉中市民政局、教育局在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工作,排查登记无户口留守儿童126人。
2003年我国实施救助制度以来,各地认真贯彻相关法规,有效维护了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在身份查询、寻亲服务、滞留人员身份查询等方面建立起长效机制。
从2015年8月20日开始,民政部、公安部和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汉中市民政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工作通知”,在2017年4月24日出台。8月4日,洋县民政局关于请求解决长期滞留无户口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的函,递到了县公安局局领导的桌面。
虽有政策相继出台,但户口补录的具体落实,多位警方领导明确表示,缺乏具体指导性,且和民政方面的政策存在“打架”,基层实施迈不开脚,领导更是怕担责,“毕竟这是一项公安担责,方便民政的事情。”唯一可行的就是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冬酷暑的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救助方面的安全责任事故。
多年前,贾杰在谢村当派出所所长时,曾为流落到辖区的湖北籍老两口恢复了户籍。
“一问周边县的同行,都说还没动。现在想起来,当初胆子确实有些大。”贾杰强调道,“户籍管理终身负责制。在岗出错,搞不好就要脱警服;就是退休了,也要追责。”
文/图本报记者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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