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上百万元假酒案 嫌疑人该不该被批捕?

华商报 2018-07-05 03:10 大字

公安机关查获的王某销售的部分假酒本组图片

王某与商家联系进货的微信记录有“高仿”字样

公安机关认为主要证据确凿,而检察院却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最终,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深挖陷入僵局

>>意外:购24万元茅台等名酒竟全是假酒

今年2月,家住西乡县的张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卖酒的西乡男子王某,便从王某那里陆续拿了几件茅台酒,因为是通过朋友介绍的,比较相信对方,刚开始没有察觉酒有问题。“但有一次在酒桌上,有个朋友说从王某处买来的茅台酒喝起来口感不对。”

“随后,我就打电话询问王某,他给我发来了茅台酒厂的质量报告,我信以为真,也就没再追究。”张先生说,因为他所供职的公司主要是做工程业务,所以经常需要用到茅台、五粮液等名酒。“今年4月份,受公司委托,我一次性从王某处买来21万元的茅台酒和五粮液,当时给其交了3万多元的定金。”

张先生说,没想到在一次吃饭中,在场喝酒的一朋友说茅台酒有问题,当场指明是假酒。“我这才感觉不对,赶紧咨询了贵州茅台酒厂,经对方鉴定,果不其然是假酒。我又打电话告知王某,因为他贩卖的是假酒,要求退货和赔偿。”

“但王某仍坚称他的酒是真的,没问题。”张先生说,从2月份到4月份,他前后从王某处购买了近24万元的茅台等假酒,“现在对方不承认,我只能选择报警。”

>>警方:涉案价值上百万元 为省内近年来少有大案

6月28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侦队一负责人表示,5月11日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联合西乡县食药监局对张先生家中的12件飞天茅台和10件五粮液进行扣押。后经酒厂打假办的工作人员鉴定,这些茅台和五粮液全部是假酒。

随后,民警继续调查追踪,又发现王某存放酒水的一处仓库。5月25日,西乡警方会同食药监局依法对王某存放酒水的仓库进行搜查,现场查获茅台、五粮液、国窖、舍得、剑南春以及水井坊等名酒共计232件。后经各酒厂打假办确认,这232件酒均系假酒。此外,经西乡警方查证,王某虽有一个营业许可证,但在西乡售卖假酒并没有专门的门店,都是通过关系和熟人介绍,形成销售网络。

办案民警表示,这是近年来查获的最大假酒案,不仅是西乡,就整个陕西来说,涉案价值上百万的假酒案在近几年都没有。“我们联系物价部门进行价格核定,但因假酒并非市场流通产品,物价部门无法具体核定。但通过调查发现,王某从上家拿酒的价格很低,而卖出的价格仅略低于市场价,通过估值,这些假酒至少价值103万元。”

5月17日,王某因涉嫌售卖假酒被西乡警方刑事拘留。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负责人介绍,经过办案组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6月15日,刑侦大队将提请批准逮捕书和证据材料一并递交到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逆转:检察院不予批捕 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然而,正当办案民警为破了“大案”而欣喜,决心继续深挖案情时,6月22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关于检察院不予批捕一事,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负责人表示,从程序上来说,检察院不予批捕嫌疑人没有问题。“但对公安来说,只要掌握主要证据就可提请批捕。而此案我们明显掌握了王某明知假酒还继续售卖的证据,而且涉案金额比较大,完全达到了报批条件。”该负责人还说:“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王某始终没有承认主观明知是假酒继而售卖的行为,说公安没有找到有力证据证明王某明知是假酒继而售卖,要求补充侦查。其实检察院这个标准是对王某提起公诉由法院审理定罪的标准,已远超逮捕的标准,而这些证据可以将人逮捕后,进一步补充侦查。”

“接到《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公安机关必须在24小时内放人。但放了之后不利于案件的进一步侦查,毕竟我们只抓获了王某本人,据王某交待还有三个上家供货商,王某和他们通过微信联系。”办案民警说,此案在侦办过程中已有多条证据证明王某明知是假酒继而售卖,但检察院不予批捕,他们只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证据:联系客户的微信中出现“高仿”字样

“嫌疑人的微信聊天信息,也足以证明王某明知是假酒而售卖。”6月28日,办案民警向记者出示了王某与人对接的微信聊天记录。今年3月13日的聊天记录显示,王某对微信名为“A张强”的上游商家说:“回收还是高仿?”对方回复:“高仿,上次给你看过了呀。”

紧接着,王某又在微信中说:“那不能要,太明显了呀。”对方回复:“现在都在卖。”接着说:“你想办法搞真盒呀。”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这些证据都能证明王某明知是假酒,但在办案过程中,王某始终不承认自己明知是假酒,还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此外,办案民警还说,从王某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从上家拿酒的行为来看,也能从侧面说明其明知假酒。“王某自己供述以4600元每箱6瓶装的价格从上家拿的飞天茅台,而这远低于市场进货价,王某辩称是因为上家货物积压太多,急需变现而低价出售。而通过微信查证,王某曾以1000元每件的价格出售10件剑南春给客户,王某又辩称客户之前付过定金,而王某却拿不出证据。总之,王某的很多供述都是前后矛盾,站不住脚。”

“现在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意见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一点办案组民警有点不能理解。”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负责人表示,虽然检察院不予批捕嫌疑人,但这个案子不会就此结束,该走的法律程序还是会走完。

下一步补充侦查后,他们办案组会把材料递交到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将会把嫌疑人王某告上法庭。“所以说我们下一步补充的证据,将超出批捕的标准,直接构成对王某进行定罪量刑的标准。”该负责人说。

>>检察院:证据不足,让警方继续补充侦查

6月28日上午11时,华商报记者来到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对此事进行了解。

“我们把案件退回去了,因为证据不足,让他们继续补充侦查。”该负责人说,公安和检察院在认定证据的标准上有所不同,检察院更为细致。检察院也说明了不予批捕的理由,同时还向公安部门提出了继续补充侦查的要求。警方补充侦查后,可将材料提交到检察院公诉科,对嫌疑人提起公诉。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的《说明》显示,王某出售假酒是事实,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王某主观明知是假酒继而售卖。同时,检察院在对王某的审讯过程中,王某也始终未承认自己知道是假酒,只是在案发前曾怀疑是假酒,而案发后经酒厂鉴定才知道自己售卖的是假酒。此外,《说明》中还指出,公安机关调查证据中无第三方人证证明王某明知是假酒,还有给王某供酒的三个上线也无法查证。

对此,西乡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认为,通过王某售卖给受害人张先生21万元的票据可以证明王某明知是假酒而继续售卖。而西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售卖这20余万元的假酒的确可以确认王某明知是假酒还出售给张先生,但在这之前,警方的调查证据不能证明其明知是假酒,包括查获的232件假酒。办案民警认为,从王某远远低于市场价进货和微信聊天记录来看,可以推断王某明知是假酒继而售卖。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我们已经掌握了王某违法犯罪的主要证据,足以达到批捕条件。而检察院对证据要求这么细致,要认定王某明知是假酒而售卖行为是唯一的,排除其他可能,那么这个标准就不是批捕标准了,而是达到了定罪量刑的标准。”办案民警说。

7月4日,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不当或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复议或按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常敏安说,而作为受害人,张先生也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供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新线索、新证据或向检察院的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或侦查监督部门提出申诉的方式进行救济。

案件3问

1.涉案上百万元的假酒案,嫌疑人被放是否影响案件深挖?

“6月22日,我听警方说王某已被释放,我当时就觉得不对,这么大的案子,涉案上百万元,足以判刑几年,却莫名其妙放人了。”6月28日下午,张先生说。

“现在人一放,我们对案件的深挖就陷入了困境。”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负责人表示,对于定罪量刑来说,确实要排除其他可能,追求证据的唯一性,而公安民警办案肯定是先掌握嫌疑人违法犯罪的主要证据,报检察院批捕后,再进一步进行证据的补充侦查,而此次检察院不予批捕,无疑给他们公安后期办案带来了难度。

2.嫌疑人是否明知销售的是假酒?

10件五粮液扣押后,王某私下又联系上张先生,当时叫了一个开三轮车的师傅到张先生家将假酒拉走。而此时民警开始盯上开三轮车的师傅。

“不料三轮车师傅发现我们在跟踪他,便将情况告知王某,根据王某的指示,三轮车师傅将假酒拉到城郊一陌生百姓家中存放,并未将这些假酒存放在王某位于西乡县樱花家苑小区的库房中。”办案民警说,据三轮车师傅讲,王某当时怕售卖假酒败露,便让师傅将酒拉到陌生人家里暂时存放,并要求师傅给陌生百姓支付100元存放费,王某称随后会自行将酒拉走。

此外,办案民警还告诉记者,微信聊天的客观证据也能证明王某明知假酒。警方提供的王某在今年3月13日与上家的聊天记录显示,王某对微信名为“A张强”的上游商家说,“回收还是高仿”。对方回复“高仿,上次给你看过了呀”。紧接着,王某又在微信中说,“哪不能要太明显了呀。”对方回复“现在都在卖”。王某回复说,“你想办法搞真盒呀”。

“从微信聊天信息可证明王某从3月13日起,就明知是假酒的。而检察院认为,公安无法证实在3月13日之前,王某明知是假酒。但王某售卖给受害人张某的21万元假酒的票据是在3月13日之后开的,足以证明王某明知是假酒而继续售卖。”办案民警说,案值20余万元,明知是假酒继而售卖足以给王某定罪。

同时,办案民警指出,从王某远远低于市场价进货来看,也可推断王某明知是假酒继而售卖。供述中,王某承认一件6瓶装的飞天茅台进价为4600元。

3.检察院不批捕,嫌疑人被放,案件是否会“烂尾”?

检察院不批捕,嫌疑人被放,这个案件是否还能一追到底?对于这个问题,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负责人表示:“好的一点是我们还可以走公诉渠道,现在对王某取保候审,下一步进行补充侦查后,将王某起诉到法院是没有问题,整个法律程序能够走完。”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实习记者 张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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