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检察院办理首例跨区公益诉讼案垃圾场向河流排污12年

四川法制报 2021-01-06 00:43 大字

本报讯(孙丽君 张维)近日,旺苍县检察院将西流河水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取得的证据移送给陕西省宁强县检察院。这是川陕两省检察机关首例跨区域协作移送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继续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公益诉讼工作积累了经验。

2020年12月中旬,四川省旺苍县盐河镇自生村群众举报反映,旺宁公路川陕交界处的垃圾场严重污染下游河流。接到举报,旺苍县检察院高度重视,院领导带领干警前往现场取证,发现该垃圾场位于旺宁路下方10米处,距离西流河仅有20余米,垃圾场内生产生活垃圾及农药、医疗废物等有毒有害垃圾混杂,弥漫着刺鼻的恶臭,挡墙上镶嵌着排污管用于直排仓内积水。

据了解,该垃圾场占用的是陕西省宁强县毛坝河镇毛坝河村三组村民谷兴平的自留地,建于2008年,距今12年,年久失修,新旧垃圾均未作任何无害化处理,雨水浸泡后的污水直接排入西流河,污染下游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影响两省的垃圾场就这样在边界盲区存在了10余年。依据相关规定,陕西省宁强县毛坝河镇政府对垃圾场造成污染的行为有监管职责,该案应由宁强县检察院管辖。2020年12月21日,旺苍县检察院将该案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宁强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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