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守好民生底线

汉中日报 2020-10-28 13:1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刘炳林)宁强县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各项社会救助政策,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不断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坚守民生底线。

该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农业自然条件差,困难群众较多,县民政局及早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截至9月底,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776户1610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7516户12585人,分类施保7950人,重病重残单人保6240人;城市低保对象1059户1241人;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113人,失能、半失能共84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994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人;实施临时救助626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145人次;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两项补贴”8581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41人次。今年1至9月累计发放各项补贴资金7939万余元。

该县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以及“单人保”“必要就业成本和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制定出台了《宁强县社会救助防返贫致贫检测预警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做到早发现和主动救助,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县民政局积极与扶贫、残联和镇办沟通衔接,掌握困难群众基础数据,重点掌握未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边缘人口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情况,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致贫、不返贫;县上建立了“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形成县、镇办、村居“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网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该县还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在今年疫情防控和洪涝灾害期间,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为镇办4次拨付临时救助储备金265万元。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政策,将镇办事前临时救助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县民政局事后临时救助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2000元。对辖区困难群众或家庭出现可能导致重大生活困难的急难型情况,启动紧急救助程序,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批,5日内补齐有关手续,按月向县民政局备案。

为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该县全面签订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委托照料护理协议,由镇办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随访制度,落实专人对分散供养对象生活现状及照料护理情况进行随访,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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