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当军人25年做法官

西部法制报 2019-08-01 00:44 大字

本报记者吕平

曾经,宁强县舒家坝100多名群众为宁强县法院立案庭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群众说这面锦旗是送给许鹏庭长的,表示对法官的谢意。该院院长田军林说,这面锦旗许鹏该得。

1994年,许鹏从部队转业到宁强县法院,他曾穿军装14年又换法官制服25年。许鹏先后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汉中市人民政府表彰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年过六旬的张大娘来到宁强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起诉与老伴离婚,许鹏耐心倾听。张大娘说老伴隔三岔五和她怄气打骂她,她多次找村镇处理无果。次日,许鹏带着办案人员来到张大娘家,苦口婆心劝解她和老伴,法官走后,张大娘感觉法官没喝一口水,不厌其烦地做疏导工作,她心里过意不去。第二天清早,张大娘来到法院,趁许鹏不备,放下水果转身就走了。当天下午,许鹏买了核桃露、营养品、新鲜水果来到张大娘家里,再次劝导老两口,张大娘的老伴保证善待妻子,张大娘由衷地笑了。

当事人赵华(化名)在宁强县广坪镇大茅坪矿厂从事井下出渣工作。2016年10月8日,赵华在井下劳动中,因排风管脱落砸中其面部,致使鼻骨骨折。2017年11月20日,宁强县仲裁委作出裁决书,确定了赵华应享有的工伤待遇。同年12月1日,赵华领取了裁决书的各项款项共计115790.88元,当日,赵华写下息诉罢访承诺书。可是,领取款项后,赵华以裁决书补偿金认定3个月错误,停工留薪待遇计算时间错误及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错误为由向有关部门信访。2018年1月9日,应宁强县信访局邀请,宁强县法院立案庭法官赶赴青木川对当事人赵华进行法律释明工作,由于赵华态度偏激,对法官及工作人员比较排斥。许鹏一遍又一遍给赵华讲解国家法律法规,最终赵华认识到自己上访理由不成立,表示不再上访。现场,许鹏法官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2018年1月10日,一场大雪席卷了宁强,这场大雪缓解了当地农业干旱现象和雾霾天气,但同时也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胡家坝镇清明山村四组电杆被雪压倒,致村里停电。1月12日中午,该村组织群众上山砍树,准备更换被雪压倒的专线电杆,村民王志在砍树过程中被树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纠纷。

随即,宁强县法院派员赶赴胡家坝,对该起事故进行诉前调解。死者家属起初不听劝说,情绪激动,经过许鹏两天的耐心劝说和细心调解,反复讲解国家法律法规,最终死者家属同意调解方案,纠纷得以化解。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宁强县法院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明显增多。在案多人少情况下,立案庭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两年来,诉前调解300余件。

许鹏说,立案庭工作琐碎,但它是法院的窗口,这里工作干好了,群众打官司就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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