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1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西安商报 2019-04-11 01: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王程鹏)记者昨日获悉,省纪委通报1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汉中市宁强县巨亭镇龙岗坝村原计生专干陈光文工作失职的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时任巨亭镇龙岗坝村计生专干的陈光文,在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动态管理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未及时上报符合计生奖励扶助标准人员杨某某、罗某某等3人的扶助申报表,导致以上3人未能按期领取计生奖励扶助金,造成3人个人损失共计4800元。2019年2月,经巨亭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光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汉中市宁强县铁锁关镇朱家坝村党支部书记蒋荣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8月至10月,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质量核查工作中,铁锁关镇朱家坝村因数据信息质量较差,致使该镇在核查工作中连续3个月排位靠后,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蒋荣美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在扶贫数据信息采集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3月,经铁锁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蒋荣美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宁强县阳平关镇清河村监委会原主任陈旭良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5年,时任阳平关镇清河村计生专干陈旭良,在开展独女户摸底申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漏报了符合奖励扶助标准人员陈某某,导致其在2016年、2017年未享受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少领取奖励扶助金2400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2018年12月,经阳平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旭良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城固县原公镇陈家村党支部书记张润成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原公镇陈家村未严格按照低保评定对象发放低保金,村上采取找人报批、村集体领取低保户存折的方式,领取资金集中后二次向确定对象平均或分类平均发放“低保金”,实际发放低保户与上报低保户严重不符,2018年9月17日,原公镇党委给予陈家村党支部书记张润成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城固县桔园镇新合村文书陈海福以自己和他人出名领取部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问题。2012年,新合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文书陈海福以自己和他人出名的方式领取部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致使应发给危房改造户的补助资金通过顶名的方式纳入村集体收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27日,桔园镇党委给予新合村文书陈海福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城固县二里镇黄岗村党支部书记罗远明冒名借用互助资金协会资金垫付工程款的问题。2018年4月,二里镇黄岗村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村干部冒名借用互助资金协会的资金15万元,用于垫付部分工程款。对此,黄岗村党支部书记罗远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30日,二里镇党委给予黄岗村党支部书记罗远明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黄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萍、干部丁震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王萍、丁震在对崾崄乡危改房屋进行鉴定时,未核实房屋真实归属,也未见到村民本人,对原不属于村民的砖木结构房屋进行鉴定,并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上签字确认,在后续的安全住房评定过程中,王萍并未到现场进行查看,只听取干部丁震的汇报,同意由他人在危房改造安全住房评定意见表上代其签字。王萍、丁震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2月14日黄龙县监委给予王萍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丁震政务警告处分。

延安市黄龙县圪台乡敬老院院长路润泉对干部管理松懈,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18年12月19日,圪台乡敬老院职工邹德龙工作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驾驶车辆与其他车辆相撞致其死亡。圪台乡敬老院院长路润泉作为敬老院负责人,在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未尽职尽责,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形同虚设,对干部管理流于形式。2019年3月8日圪台乡党委给予路润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黄龙县三岔镇李家庄村村民小组长张广财工作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9年张广财作为村干部,在执行党委、政府安排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不能亲力亲为,只通过电话安排工作,习惯当甩手掌柜,导致李家庄组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了全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在全镇范围内被通报批评。张广财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1月29日三岔镇党委给予张广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黄龙县石堡镇红石崖行政村监委会主任张停娃落实防火工作不力问题。2019年石堡镇红石崖行政村监委会主任张停娃主管村护林防火工作,在落实具体工作过程中,存在安排部署不实、宣传工作不力、巡查不到位、走过场等现象,给红石崖村护林防火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张停娃作为村干部、党员,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3月12日石堡镇党委给予张停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崄延安市黄龙县崾乡太地塬行政村村委会主任黄斌、村党支部书记康福明落实防火工作不力问题。2019年2月15日崾崄乡太地塬行政村李学斌焚烧秸秆,防火工作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黄斌作为太地塬村防火工作主要责任人,在开展防火工作过程中,思想不重视,未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工作落实不力,宣传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2月26日崾崄乡党委给予黄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太地塬村党支部书记康福明同志诫勉谈话处理。

延安市黄龙县三岔镇长石头村李家塔村民小组长胡亚平工作不作为问题。2019年,全县开展猎鼓汇演,三岔镇党委、政府要求各村积极发动群众报名参加猎鼓汇演排练。胡亚平接到任务后,仅在微信群中通知此项工作并确定三名群众参加训练,但在随后排练中三名群众均未参加,被三岔镇点名通报。胡亚平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对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不及时跟进督促,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2月18日三岔镇党委给予胡亚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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