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不再受购房时间面积限制 户籍新政3.0版获“新西安人”点赞

西安日报 2019-02-15 05:12 大字

昨日上午,陈巧荣在长乐中路派出所办理落户。 (记者 冯晓瑞 文/图)

本报讯“户籍新政3.0版推出太及时,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昨日上午,公安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内,刚刚落户西安的陈巧荣高兴地为“新政”点赞。由此,她也成为2019年户籍新政推出后,在公安新城分局落户的第一位“新西安人”。

今年39岁的陈巧荣工作在西安,但户口却一直在汉中市宁强县。2019年1月,陈巧荣因为条件不符合未能落户西安。没想到,春节假期刚过,她很快便接到了民警打来的电话。

2月13日,随着新推出的“户籍新政3.0版”明确,购房落户不再受社保年限和购房时间、面积的限制。长乐中路派出所民警立即通过此前所留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陈巧荣。

短短10分钟后,陈巧荣拿着户口簿和临时身份证就变成一名“新西安人”。陈巧荣高兴地说,“新政”推出太及时了,帮她解决了一件大事情。

“除过购房落户,新的户籍政策还放宽了学历落户、投资创业落户及社保落户。”长乐中路派出所户籍内勤雷晓红介绍说,学历落户方面放宽了年龄限制,本科(含)以上学历的无年龄限制,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5岁(含)以下;投资创业方面,凡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不再有纳税金额限制;社保方面,凡在西安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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