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中院直播两起毒品犯罪案庭审

汉中日报 2018-06-28 11:03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范小朱)6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宁强县法院、城固县法院设庭,通过网络直播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李某贩卖毒品、被告人邓某某、唐某某运输毒品案及被告人刘某某、龚某某运输毒品案。二案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1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被判处没收财产及罚金。

法院审理认定,2017年5月10日,被告人邓某某与被告人唐某某从西安市四川省内江市,花45200元从李某处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682.74克。同月12日,邓、唐乘客车返回西安时在汉中境内被民警当场查获。2017年7月31日,被告人刘某某和被告人龚某某从汉中到成都市,刘某某经马某某(另案处理)购***及辅料。次日上午,被告人刘某某指使龚某某携带毒品乘客车先返回。当日18时许,客车到达汉中市汽车站,民警当场查获龚某某携带的毒品甲基苯丙胺486.28克及1300余克毒品辅料。22时许,刘某某乘坐客车进入汉中境内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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