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收押一名在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

汉中日报 2018-04-26 10:5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王斐)近日,宁强县司法局对在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张某进行依法处理,该案是该县首例在逃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网上追逃并成功抓获的案件。

张某因非法制造枪支罪于2016年12月被宁强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张某到县司法局报到,开始接受社区矫正。2018年1月26日,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脱离监管。监管他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上门走访、电话、短信都未能与其取得联系。随后县司法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追查,经多方走访调查仍然未果。该局根据《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张某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行为向县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建议,县法院裁定对张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裁定下达后,3月27日,县司法局会同公安机关对张某展开网上追逃。3月28日,张某在浙江省义乌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县司法局派出两名干警赶赴义乌,将其押解回宁强,收押至宁强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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