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 赵颖飞)12月30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汉中市确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工作。
据了解,汉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参保对象为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保障人群是因年老、失智、疾病、伤残等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试点起步重点将保障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且病情稳定、经过评估鉴定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失能参保职工纳入保障对象,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试点起步阶段,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00元;参保患者可选择居家护理、机构上门护理、护理机构护理三种服务,其中:居家护理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450元的标准支付给享受人员,护理机构上门护理费用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标准支付给护理服务机构,入住医疗护理机构的护理费用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1200元的标准支付给护理服务机构,入住养老护理机构的费用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1100元的标准支付给护理服务机构。
汉中市于9月被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后,成立了市长期护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印发了《汉中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汉中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等,会同市财政、民政、卫健、税务等部门,共同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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