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诈骗近6万元获刑3年

西部法制报 2020-09-22 00:35 大字

本报讯(成军记者张大鹏)家住汉中市汉台区的无业人员谭某露,自2018年5月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先后以办理分期贷款购买手机为由,购买手机18部,贷款总金额66127元,实际诈骗金额58387元。近日,谭某露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谭某露于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期间,谎称朋友在分期贷款公司上班,需要找人帮忙刷单冲抵业绩,事后即取消贷款单,并以支取好处费、介绍费为诱饵,诱骗被害人李某、刘某丹、王某、杨某霞等人分别办理捷信分期贷款或马上分期贷款2990元至4920元不等,购买OPPOR15、华为P20pro等18部手机,后将17部手机套现,用于日常开支,1部手机自用。谭某露向被害人李某、刘某丹、王某、杨某霞等人分别支付300元至450元不等的好处费。

检察机关认为,谭某露诈骗数额大,已构成诈骗罪。该案经汉台区检察院起诉后,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及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新闻推荐

国网汉中供电公司:“零距离”服务助秋粮颗粒归仓

“农机师傅,收割机进入田间作业时,一定要注意头顶的电线,安全第一!”近日,国网汉中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汉中市铺镇的田间地头...

汉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汉中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