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法院公开宣判彭立峰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晶)7月31日,汉台区法院依法对彭立峰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对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彭立峰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对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成员刘磊、陈琳、邓蒙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至2年10个月。对同案被告人朗力、苑明、赵智翔等10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至10个月。全案并处罚金共计87万元,追缴被告人赌资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42万余元。
汉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彭立峰2012年入股汉中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后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运营期间,彭立峰等人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抽头渔利,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为达到债务清偿、非法获利、泄愤报复的目的,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共8起犯罪事实,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彭立峰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刘磊、陈琳、邓蒙在彭立峰的纠集下,积极参与并多次实施组织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汉台区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彭立峰等14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本报讯(首席记者闫斌)昨日,2020年“长龙体育集团杯”陕西省青少年皮划艇(静水)锦标赛在汉中落幕,此次比赛共有来自西安、榆...
汉中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汉中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