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出售捕鸟蛛被捕

西部法制报 2020-08-04 00:38 大字

本报讯(鲁森林记者张大鹏)近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配合江苏公安抓获一名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查获一名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蓝宝石捕鸟蛛(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嫌疑人。经查,卖主系汉中男子刘某。

7月22日,汉台分局专项打击执法队配合南京警方在汉台区将刘某抓获。刘某对其6月7日在网上以308元的价格出售一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悉,涉案捕鸟蛛系刘某2018年购买后饲养至今。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交南京警方。

警方提示: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买卖双方均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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