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盗窃5次入狱 出狱后又重操旧业

华商报 2020-06-19 03:00 大字

(曾因盗窃先后5次入狱,出狱后竟不知悔改,还在大街上公然扒窃。汉中一女子在北大街商场附近连续盗窃两部手机,日前被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0年1月20日13时许,王某某行至汉台区北大街大红门商场附近,见张某某将刚使用完的手机装在其外套右侧口袋内,便上前趁其不备将手机偷走。该手机型号为华为NOVA4e,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625元。

随后,王某某行至汉台区北大街世纪阳光商城附近,见许某某上衣右侧口袋内装有一部手机,遂上前趁其不备将手机偷走,后经鉴定被盗手机华为NOVA5价值2819元。

2020年4月9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经审理,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手机二部,价值4444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另据调查,被告人王某某从2013年至2019年,曾因犯盗窃罪入狱5次。被告人王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具有前科,可酌定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官寄语:

有的人梦想不劳而获,不走正道,甚至屡屡行窃,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违法犯罪后果很严重,既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通讯员 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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