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检察院公诉一起抢劫案
本报讯(张超记者张大鹏)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就被告人尹某涉嫌抢劫一案,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今年4月,被告人尹某从外地来到汉台区游玩。在花完所带的最后20元钱后,尹某窜至汉台区某电竞馆,伺机盗窃、抢劫他人财物。案发当日凌晨5时许,尹某趁电竞馆女收银员独自在收银台、周围无人之际,用事先准备好的裁纸刀威胁女收银员打开收银台抽屉,并抢走现金480元。随后,尹某在某商场被民警抓获。
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尹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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