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驾驶证自用无证人员被严惩

西部法制报 2019-06-01 01:00 大字

本报讯(宋垠记者张大鹏)近日,汉中高交大队在开展集中行动时,查处了一起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月13日16时许,侯某某驾驶集装箱半挂车沿京昆高速上行线行驶至宁强主线收费站,遇到汉中高交大队宁强中队在例行检查,其向执勤民警出示了驾驶证。正当民警要接过驾驶证查验时,侯某某迅速抽出了夹在驾驶证中的身份证装入裤子口袋。这一细微的动作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立即对其询问。此时,侯某某神色慌张,眼神躲躲闪闪,谎称从驾驶证里面拿出来的是自己的银行卡。民警断定该证件必有猫腻,随即将侯某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询,民警发现侯某某所提供的驾驶证虽然相关防伪信息完全相符,但是驾驶证上的照片与公安网上查询出来的照片明显不一样,涉嫌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侯某某终于说出实情。原来,侯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8年11月,他捡到了同村侯某东的A2驾驶证,便自作聪明把证件上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

最终,侯某某因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15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车的另一名驾驶员因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被处以1000元罚款。

交警提醒: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要谨慎保管好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信息资料,不要轻易向别人透露,以免被不法分子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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