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亡躲藏6年终自首

汉中日报 2019-02-21 10:38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陈维钦)在逃亡的6年多时间里,白某某和家里人只联系过一次,整天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平时不敢使用身份证,期间换了8份工作。1月27日,投案自首的白某某被押回了当地。

2012年11月1日晚上7点左右,汉中洋县白何村八组路段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当晚,交警连夜展开调查,因事发路段无任何监控设备,交警只能从目击证人李某某的父亲及外围走访入手。经过数小时的调查走访,只知道肇事者是男性,身高一米七左右,驾驶的是二轮摩托车,本地口音,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获。2013年4月,当地交警接到多人举报,称肇事逃逸者是白何村男子白某某。交警立即对关键证人进行了询问,并在白某某岳父家找到了肇事二轮摩托车,经专案组研判后,对白某某进行网上追逃。

原来,事故发生后,白某某趁伤者丈夫回家叫人帮忙时,自己驾驶肇事车辆逃回了家中,并将事情告知了妻子高某某。第二天一大早,白某某驾驶肇事车辆,去和岳父商量此时。2012年11月2日下午,他就乘坐火车去了深圳。到了深圳后,他先后在3个纸品厂打工。2013年5月份,得知自己被网上追逃后,他就开始到广州、湖南等一些偏僻的镇村打工。平日里看哪家盖房子,就去搬砖头、和水泥、打下手,一天能挣个七、八十块钱,这一干就是近6年。在这6年里,他流窜到了5个地市,数个村镇,换了8份工作,期间,只和家里人联系过一次,问了家里情况后就匆匆挂了。

直到今年1月份某天,他通过电话给父亲说,他想投案自首,积极面对此事,争取国家宽大处理。在父亲的鼓励、支持下,1月27日,提前布控在长沙火车站的警方,将投案自首的白某某从长沙押回了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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