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筑牢校园欺凌防护墙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晓军 黄浩)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预防,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发生,汉中市建立五项机制筑牢校园欺凌防护墙,切实为新时代汉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建立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市教育、综治、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团委、妇联、残联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及学校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各部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学校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联防联动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建立欺凌防控分级管控机制。市、县区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机构、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在网络媒体、报刊和学校醒目位置。各学校组建了由校长负责,法治副校长、教职工和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全市高中和部分初级中学还吸纳了学生代表,负责欺凌事件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
建立宣传教育保护约束机制。各学校联系中小学生实际,通过开学专题教育、安全法制课等方式,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做到尊重他人、不恃强凌弱,让学生知晓校园欺凌事件的含义,熟悉欺凌事件的调查、申诉和实施教育惩戒等内容,教育学生遇到欺凌冷静应对,学会自我保护。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演讲活动等,让学生知晓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错误认识。
建立校园欺凌事前预防机制。各学校及时修订校规校纪、学生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建立班级安全信息员摸排、值班人员课间巡逻和校园监控视频巡查相结合的预防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通过召开家长会、制发《告知书》等方式,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积极与学校沟通,加强对孩子的管教,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建立督导考评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督导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单位年度考评,纳入校长、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的考核。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有失职渎职行为或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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