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先交手机! 汉中车管所:窗口形象好了 市民点赞:办事效率提高了 疑问:家里有急事联系不上咋办?侵犯工作人员隐私吗?

华商报 2018-09-13 02:38 大字

汉中车管所服务柜台内摆放着一排手机存放柜,每个柜子上有统一编号,张贴着姓名标签,方便工作人员手机“对号入座”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摄

近日,如果你到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业务,可能会发现服务窗口内多了一组手机存放柜。

这是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新推出的内部规定:上班前,所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将手机放入存放柜内,统一保管。前来办事的市民点赞,说“工作效率提高了”。

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手机统一放在存放柜

“我们也是为了提高工作人员效率,避免他们受到外界干扰才推出的内部管理规定。”9月12日,说起这项新举措,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侯鹏说,“实施十多天来,我们窗口的形象好了,来办事的老百姓更满意了。”

侯鹏说,今年9月1日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他们对普通车驾管业务,全部实现一窗通办,并推出了一证办式服务以及“最多跑一次”服务。

“以前老百姓来办业务,有时需要在不同窗口来回跑,现在我们对窗口职能进行了整合,他们只要在一个窗口就能办完所有业务。”侯鹏说,这方便了老百姓,但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了,要求他们能集中精力,提高效率。

经过充分讨论,他们最终推出了这项新规定:上班前,所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将手机放入存放柜内,统一保管;下班后,再将手机带走。

对于这一规定,工作人员王欢说:“平时办理业务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总接打电话,现在统一保管手机,对我们来说更轻松了,给家人朋友也好解释了。”

现场:存放柜摆在摄像头下,既可监督又防盗

12日,华商报记者在车管所服务大厅看到,服务柜台内一处摆放着一排手机存放柜,每个小柜子上不仅有统一编号,柜外还张贴着姓名标签,一部部智能手机“对号入座”。

“实际上就是提供一个统一保存的地点,上班前他们将手机放进去,再将小柜一锁,钥匙自己带着,下班再将手机取走就行。”侯鹏指着墙上的摄像头说,“这个摄像头原来就有,柜子放在这里谁拿手机都能看得到,而且也防盗。现在每个窗口业务类型多了,工作人员精力不集中,不仅容易出错,而且形象也不好。”侯鹏说,原来工作期间接打电话的情况都彻底杜绝了,大大改观了窗口形象,增强了规范化管理,提高了服务意识,受到很多前来办事市民的好评。

市民: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窗口单位

有市民说,服务窗口是直接面向群众、为群众办理具体事务的机构,是党和政府与群众交流、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平台。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不主动,工作缺乏耐心,办事效率低。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在认真调研、充分讨论并保证工作人员权益的前提下,推出这样的内部规定,对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这种做法应该点赞。

9月11日,正在车管所办理业务的汉中市民张先生说,他到车管所办理业务,明显感到一种与其他窗口单位不太一样的地方,民警们都在集中精力办公,没人接打电话,更没人玩手机,工作效率很高。车管所大厅内另一市民马女士说:“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窗口单位。”

疑问1:家里有急事,联系不上该咋办?

侯鹏说,目前他们单位落实这一规定的除了车管所,还包括下属的汉台分所以及驾管工作站,涉及60多名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在出台规定前,他们也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刚开始有些工作人员不适应,有意见,但各窗口的负责人都从“最多跑一次”的角度去沟通发动,大家都很快接受了这一做法,也执行得很好。

对于工作人员“家里有急事,联系不上该咋办”等问题,他们也明确,如果家中有急事需要联系,可以拨打办公电话,有专人通过联系工作人员接听,避免耽误急事。同时,对于工作期间仍接打手机的,他们会进行警告甚至作出处分。

疑问2:侵犯员工个人隐私吗?

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上班期间上交手机是否合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在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职工不得将手机带入工作场所,并经过集体研究、公示,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本单位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

至于个人隐私的问题,常敏安表示,如果上交统一保管的过程中,手机内的内容没有被别人翻看,就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若手机在下班时原样返还,也不构成侵占个人财物的问题。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新闻推荐

省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第六督察组督察汉中市专项整治工作

本报讯(记者周芳芳)9月6日,省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第六督察组对汉中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开展专项督察。9月7日上午,汉中市...

汉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汉中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