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检察机关携手保护一江清水

陕西日报 2018-08-10 06: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8月3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与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和《开展嘉陵江陕西汉中至四川广元段水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的方案》,形成了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开展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工作机制,并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嘉陵江水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

《意见》明确了两地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共同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提出,两地检察机关从2018年8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嘉陵江水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嘉陵江流域内开垦、采石、采砂以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并及时总结活动的成效,助力检察机关对提起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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