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族烧父母房极端行为受监禁
近日,汉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放火案,被告人张某因向父母要钱被拒绝,一气之下竟放火烧毁了父母的房屋,法院审理后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7年10月,被告人张某因家庭问题心生郁闷,在饮酒后来到一楼父母的房间要钱,但父母未答应,被告人张某便威胁,称若不给钱就将父母家的房屋烧毁,张某父母以为张某酒后胡言乱语未予以理睬。被告人张某见要不到钱,心生愤怒,便从厨房中找到一只打火机,在二楼北侧第三间房间内,将存放在房间内的油菜籽杆点燃,大火将二楼三间房内的物品及房顶全部烧毁,并险些造成邻居家房屋被烧。经汉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房屋及房屋内物品价值41540元。
汉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因家庭琐事对父母心生不满,故意放火焚烧父母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放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法官寄语:在当前就业压力日增、独生子女多的情况下,“啃老族”屡见不鲜。但是作为成年人,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逃避现实、不愿自食其力甚至威胁父母作出极端行为,不但被社会所不齿,自己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谭松 马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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