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受处罚

汉中日报 2018-05-24 10:00 大字

近日,汉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8个月,处罚金2000元;王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处罚金1000元;张某判处拘役2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6年10月,王某因购房需要其妻子与前夫的离婚证,但其妻子与前夫系法院判决离婚没有离婚证。王某遂通过办假证广告联系到刘某,用手机微信将妻子前夫的身份信息发送给刘某,3日后,刘某将制作好的假离婚证交给了王某并收取王某200元;2016年12月,张某因女儿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损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通过办证广告联系到刘某,张某将女儿身份信息发给刘某,并约定次日见面拿假证。次日公安民警将张某和刘某一并抓获,于2016年12月底将王某也捉拿归案。

汉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张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3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80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大街上的办证广告万万不可相信,否则将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自己的证件丢失或是损坏,及时到相关部门挂失补办,不可怀有侥幸心理,购买假证假印章。 (谭松 马小妮)

新闻推荐

离婚案法院刚调解完 男子及亲友追打女方

华商报讯(记者周金柱)离婚案件调解完,刚走出法庭男子及亲友10余人便追打女方。因妨害民事诉讼,汉中男子朱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

汉中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汉中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