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非法改装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汉中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暑,加强路面管控,严查飙车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4月24日上午,交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汉台区劳动西路巡逻时,查获一辆豫M***20号牌私自改装的小型桥车。该车原登记颜色为白色,现喷成绿色,车辆的排气管和车轮毂也进行了改装。这不仅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造成噪音污染,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改变车身颜色的,要在改变之后10日内到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可处200元以下罚款。为消除安全隐患,交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依法责令其车主对该车恢复出厂原貌,并对驾驶人辛某进行处罚后予以放行。
在此,交警二大队提醒广大车主,随意改装可能造成车身不稳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可能引起电路老化、过载、短路,轻则设备报废,重则车辆自燃。尤其是轮毂、轮胎尺寸以及制动系统的非法改装,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影响极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可能会影响保险的赔付。为了自已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广大车主应该予以重视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倪建宇 刘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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