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户外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王兴)汉中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起施行。《条例》经2017年10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条例》共七章:总则;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招牌设置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的施行标志汉中市开启立法工作新篇章,也为规范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美化城乡景观风貌提供了法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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