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将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权限下放县区
本报讯 市财政局立足本地实际,将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区财政局,进一步适应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探索和尝试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和监管机制。
自2018年1月1日起,汉中市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将由各县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规范有序执行。代理记账资格的申报、审批、发放许可证书和日常管理等都下放到各县区财政局,其相关业务可以就近到所在的城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办理,既节省时间,又降低登记、审批的社会成本。市财政局将依法指导监督全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工作。
该局积极做好下放审批权限衔接工作,对各县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操作培训,就审批工作措施和办事流程作出了明确要求。目前,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已在各县区正常开展,大大方便了创业群众。
截至目前,汉中市共有注册在案的代理记账机构28家,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了小微企业的税收征收征缴,解决了会计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也以低廉的服务收费节约了社会成本。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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