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动车被抓现行 逃跑时戳伤人获刑罚
漫画/张永文
近日,汉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盗窃电动车引发的抢劫案件,被告人被判3年刑。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5日晚,被告人毛某窜至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寻找作案目标,预谋盗窃电动车。
当晚11时许,毛某在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菜花田园”火锅店门口盗窃一辆白色“新蕾”牌电动车(经汉中市汉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800元)。毛某驾驶盗窃来的电动车行至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审计局门口时,被电动车失主梅某的朋友付某发现后拦截,毛某见对方只有一人,就威胁恐吓付某不要多管闲事,随后丢下盗窃来的电动车后徒步沿天台路向北逃窜。
当毛某逃至汉台区椰岛广场菜市场巷内时被电动车失主梅某及其朋友付某、张某、魏某拦截,在付某等人准备扭送毛某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时,毛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对失主等人进行恐吓威胁,并持刀将付某右侧腹股沟处划伤,后被付某、张某及路人制服后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将其当场抓获,破案后追回电动车已发还被害人。
近日,汉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盗窃电动车后被失主发现,毛某为了抗拒失主等人的抓捕而持刀威胁,并当场使用暴力划伤被害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毛某犯抢劫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
最终,被告人毛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600元。通讯员 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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