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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汉中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9月30日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16天

汉中日报 2017-10-27 21: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韦华)前三季度,汉中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6天,PM2.5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三;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始终保持Ⅱ类标准。削减化学需氧量1406吨、氨氮191吨、二氧化硫1460吨、氮氧化物1110吨,辖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固体废物、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汉中市围绕“三市”建设新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环境安全有效保障。

为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汉中市分别从“控车”“抑尘”“减煤”等方面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召开全省首家现场销毁黄标车“治污降霾”大会,启动百日整治“雷霆行动”,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3.67万辆。严控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全面落实“6个100%”要求,全市商砼车全部加装防漏装置,环保渣土车全面投运,道路机扫率达90%,有效降低了扬尘污染。对“禁煤区”及周边燃煤锅炉实行“回头看”,排查燃煤锅炉26台76.605蒸吨;积极应对臭氧污染,摸排“散乱污”企业334户、清理取缔159户,联合市工信委、住管局、质监局等部门,完成136家汽修4S店和790家餐饮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

全面落实“水十条”和河长制,形成以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整治、源头预防、防控结合、生态修复等多项措施,持续开展汉江、嘉陵江流域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医药化工、化肥生产、食品加工、金属冶炼等涉水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全市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率95%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97%。

积极贯彻落实“土十条”,在全省率先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制定年度《方案》,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空间位置核实、重点实验室筛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信息核实等工作。在稳步推进生态治理修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集中处置监管,污染减排取得实效,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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