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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首日93辆机动车被贴罚单

阳光报 2017-08-04 01:08 大字

阳光讯(张映伟 实习记者 李希)8月1日,汉中市城管局联合汉中交警依法对5条试点街区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其中,93辆机动车被贴罚单、13辆非机动车拖移。

据悉,在人行道乱停乱放整治第一日,汉中市城管局从汉台区城管局调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中心城区的5条街区(民主街、民主西街、中山街、北大街和天汉大道)进行文明停车专项整治。其中一路执法人员对违停机动车进行警示教育或贴罚单;另一路执法人员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进行现场劝导规范停车或处罚拖移。1日上午9时,汉中市城管局非机动车整治组走上中山街,执法人员将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或拖移。这是城管局自发布规范人行道整治通知后,通知正式生效并实施的第一日。

据执法人员介绍,“如果电瓶车车主来到现场,并配合工作,执法人员将对车主处以10元罚款;而对既不接受处罚,也不配合工作的车主,其车辆将被执法人员放上平板拖车拖走放到指定仓库,待车主前来接受处罚并认领。”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对于人行道上违停的非机动车辆(包括机动摩托车),城管部门请了拖车将违停车辆统一拉到仓库暂时保管,违停车主可携带身份证到荔枝路城管岗亭接受处罚并认领车辆,咨询电话12319。而人行道上或跨道沿违停的机动车辆被城管部门贴罚单后,车主需在2日内到市政府政务大厅二楼市住管局窗口接受处罚;如逾期2日后,由交管部门录入违法系统锁定车辆档案,违法当事人可到天台路交警一、二大队接受处理。

据了解,对违停非机动车辆,汉中城管局执法人员先是教育劝导,不听劝告的将依法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行政罚款或者拖移,机动车辆处罚标准为100元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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